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術水平,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勞動部《企業職工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對干部、職工、臨時工、民工開展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章 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教育培訓
第三條 主要負責人(法人代表、總經理、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的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少于48學時,其培訓內容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制度、規程、規范和標準;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重大事故防范、應急救援措施及調查處理方法,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安全分析。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少于16學時。
第三章 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第四條 安全管理人員(包括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少于48學時,其培訓的內容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才對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勞動衛生知識、職業病危害預防知識和安全文化知識,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工傷保險政策、法律、法規;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元編制;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第五條 安全管理人員的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其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本領,包括: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
第四章 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六條 項目負責人(經理、分管安全的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的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少于48學時,其培訓內容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制度、規程、規范和標準;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重大事故防范、應急救援措施及調查處理方法,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安全分析。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少于16學時.
第五章 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七條 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以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人員。
第八條 新從業人員上崗必須進行公司級、部室生產單位(廠、項目經理部、機械施工公司、實驗室)級、班組(工段、區、隊)級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其總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包括相關法規、安全防范、職業病防治及安全生產、本公司規章制度及生產性質、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項內容,部室生產單位(廠、項目經理部、實驗室)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具體的安全生產事項、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機臺作業班組安全生產教育應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典型事故案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項內容。每級安全生產教育必須由組織人進行考核,并實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跟蹤卡(見附件)制度,三級安全教育完畢后,跟蹤卡返回人力資源部及質安部存檔。
第九條 新從業人員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由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質安部負責實施,安全生產教育時間部少于二十學時,并進行相關測試,考核結果入跟蹤卡。部室生產單位(廠、項目經理部、試驗室)級安全生產教育又部室單位(廠、項目經理部、試驗室)級負責人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少于十六學時。機臺作業班組級安全教育由機長(班組長)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教育時間部少于十二學時。各級教育均應有記錄。
第十條 從業人員換崗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班組(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十一條 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目標,對在崗的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有: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第六章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十二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經有關部門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才能上崗操作。實習期間的特種作業人員,不能進行獨立操作,必須由持證人員帶領。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按規定進行復審。
第七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工作由總經理負責,人力資源部、質安部具體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教育負責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安全生產教育工作納入公司培訓教育年度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第十五條 人力資源部、質安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檔案與臺帳。
附件: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一、公司級教育
進行安全基本知識、法規、法制教育,其主要內容有:
1、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2、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法制觀念;
3、本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紀律;
4、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級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應吸取的教訓;
5、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傷員、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進行報告。
二、幾層單位級教育
進行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教育,其主要內容有:
1、本單位施工特點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識;
2、本單位(包括施工、生產現場)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3、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高出作業、機械設備、電氣安全基礎知識;
5、防火、防毒、防塵、防爆知識及緊急情況安全處置和安全疏散知識;
6、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使用基本知識。
三、班組級教育
進行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及班組安全制度、紀律教育,其主要內容有:
1、本班組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
2、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
3、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4、本崗位可能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易發生事故的防護措施及對策;
5、本崗位作業環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
隨州大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日